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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设立中外合资(合作)企业审批程序
2006-10-25 14:53  文章来源:嵊州政府网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一、立项审批:(嵊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计经委窗口)
1、由主管部门签章的申请报告;
2、投资者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和资信证明;
3、合资(合作)意向书
4、填具《外商投资企业初审表》;(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二份)
二、嵊州市工商局审核(企管科)
1、由主管部门签章的申请报告;
2、投资者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和资信证明;
3、盖章后的《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初审表》;
三、领取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(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工商口)
1、名称登记表格;
2、由主管部门签章的申请报告;
3、投资者的资格、资信证明;
4、盖章后的《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初审表》。
四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(嵊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计经委窗口)
1、可行性研究报告;
2、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3、投资者的资格证明和资信证明;
4、企业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(含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),若属租赁的,应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及出租方加
盖公章的房产让复印件;
5、要求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;
6、进口设备清单;
7、其他有关材料。
(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二份)

五、企业合同、章程审批(嵊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贸窗口)
1、要求审批企业合同、章程的报告;
2、企业合同、章程及附件,包括实物投资进口设备清单等;
3、董事会成员名单(注明在董事会任何职务及原工作单位和任职);
4、投资者对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和董事会对正副总经理的聘任书;
5、特别项目的特别批文;
6、其他有关材料(如授权委托书、公证书);
7、《名称予先核准通知书》;
8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;
9、投资者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和资信证明;
10、由主管部门签章的申请报告;
11、企业住所和经营场地的使用证明。
(报送以上材料一式四份)
六、领取批准证书
1、凭合同、章程批准文件向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技监窗口领取《企业代码赋码通知》;
2、向嵊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贸窗口领取批准证书(正本一份,副本二份);
七、注岫登记(嵊州市工商局企管科与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)
1、填具嵊州市工商局提供的《法定代表人登记表》、《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》和《正副董事长、正副总经理情况表》(附照片);
2、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申请书;
3、批准证书副本1(原件);
4提交报批外经贸局的所有其他材料(原件)。
八、其他注意事项
1、申报材料如为译文需译者签字,如需代办应附全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,重要文件均需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。
2、企业登记注册后,应立即办理刻章、银行开户、税务登记、财政登记、外汇登记和海关、商检注册等有关事宜;
3、投资额按期如数交会后,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,出具验资报告,向绍兴市工商局申请换发营业执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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